楼梯休息平台处的窗台和室内窗台的高度要求?

楼梯休息平台处窗台和室内的窗台高度有什么要求(尤其是楼梯窗台有何强制性的文件)?是否两个都是要满足90CM高,否则就要做防护栏杆?

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窗台高度与房间的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和家具设备等的高度有关,对于一般民用建筑中的生活工作、学习用房间,窗台高度可与桌面平齐或稍高于桌面,大约在900~ 1000mm左右,如果窗台定得过高,将会在桌面及附近形成阴影,影响使用。

定得过低, 又将会给结构设计与设备选用及安装带来不便,对于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结合儿童身体尺度和较矮小的家具,窗台高度宜定得低些,一般采用65-700mm左右。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扩展资料:

窗的设置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公共走道的窗扇开启时不得影响人员通行,其底面距走道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0m。

3、 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8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8m;

4、 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5 、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口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6、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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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三、建筑构造的设计要求

对于"建筑剖面"部分的考题来说,建筑构造的问题并不是考查的重点。关于建筑构造原理和做法,我们将在"建筑配件与构造"部分作重点的介绍,这里,只着重介绍与建筑剖面有关的建筑构造内容。

(一)门窗构造

1.门窗的开启方式

门窗的开启方式主要有平开式、推拉式、立转式、上悬式(上翻式)等。

2.门窗的洞口尺寸

门窗的洞口尺寸应符合模数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多采用3M或1M的模数基数。

3.门窗的形式

门窗形式主要有夹板门、框樘门等,窗则主要是框樘的形式。

4.门窗的尺寸要求

对于最常见的平开方式的门窗来说,其每扇的高、宽尺寸都有一定的限制要求。

门的高度限值是2100mm,超过限值时应加设亮子;门的宽度限值是1000mm, 超过限值时应增加扇数。

窗高度限值是1200mm,超过限值时应加设亮子或者设置双排窗;窗的宽度限值是600mm,超过限值时应增加扇数。

对于推拉式等周边约束较多的门窗来说,由于自身刚度的增加,可以适当增加每扇门窗高度及宽度的尺寸限值。

5.窗台的高度

一般房间的窗台高度常取900mm左右,托幼建筑的活动室窗台高度可以考虑取 600mm左右,高窗的窗台高度则应根据房间的使用功能要求确定,一般为1500 2000mm。

(二)建筑防潮构造

一般说来,建筑防潮构造所要防的潮主要指的是地潮,也就是存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透水土层中的毛细水。土层中的这种毛细水会沿着所有与土壤接触的建筑物的部位(基础、墙身、室内地坪、地下室等)进入建筑物,使墙体结构受到不利的影响,使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受到破坏,使建筑物的室内环境变得非常潮湿,无法满足人们对室内舒适、卫生、健康的要求。因此,必须对建筑物进行合理的防潮设计。

建筑防潮常用的材料与建筑防水的材料是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由于土壤中的毛细水是 相对地下水、屋面雨水等而言,其施加在建筑各部位的作用程度要小一些,一般防水材料基本上都具有防潮的功能。具体而言,建筑防潮的材料可以分为柔性材料和刚性料两大类,柔性材料主要有沥青涂料、油毡卷材以及各类新型防水卷材,刚性材料主要有防水砂浆、配筋密实混凝土等。

1.地坪防潮构造

地坪的构造组成一般都是在穷实的地基土上做垫层(常见垫层做法有: 100mm厚的3:7灰土,或I50mm厚卵石灌M2.5混合砂浆,或100mm厚的碎砖三合土等) ,垫层上做不小于50m m厚的C10混凝土结构层,有时也称混凝土垫层,最后再做各种不同材料的地面面层。这类常见的地坪做法中的混凝土结构层,同时也是良好的地坪防潮层。混凝土结构层之下的卵石层也有切断毛细水的通路的作用。

2.墙身防潮构造

墙身的防潮包括水平防潮和垂直防潮两种情况的防潮处理。

(1)墙身水平防潮

墙身水平防潮是对建筑物所有的内、外结构墙体(即所有设置基础的墙体)在墙身一定的高度位置设置的水平方向的防潮层,以隔绝地下潮气对墙身的不利影响。

(2)墙身垂直防潮

当建筑物内墙两侧的室内地坪存在高差,或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时,不仅要求按地坪高差的不同在墙身设两道水平防潮层,而且为了避免高地坪房间(或室外地坪)填土中的潮气侵入墙身,还必须对有高差部分的墙体表面采取垂直防潮措施。其具体做法是,在高地坪房间(或室外地坪)填土前,于两道墙身水平防潮层之间的垂直墙面上,先用20mm厚水泥砂浆做找平层,再涂冷底子油一道、热沥青两道(或采用防水砂浆抹灰的防 ,而在低地坪房间一边的垂直墙面上,则在做墙面装修时以采用水泥砂浆打底的做法为宜。

3.地下室防潮构造

当设计最高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地坪标高,又无形成上层滞水可能时,地下水不会直接侵入室内,地下室的侧墙和地坪仅受到土壤中潮气(如毛细水和地表水下渗而造成的无压水)的影响,这时地下室需要做防潮处理。

地下室的防潮处理包括地下室地坪的防潮、地下室侧墙的墙身水平防潮(地下室地坪处)和墙身垂直防潮(从地下室地坪处一直向上做至室外散水处) ,在首层房间地板结构层处的墙体中还应再设置一道墙身水平防潮层。

(三)楼梯及阳台等处的栏杆扶手构造

在建筑物中,为了避免人员在行走或者活动时跌落,在楼梯段、休息平台、阳台等处应设置栏杆扶手。栏杆扶手的形式除了要考虑坚固、安全、美观的要求外,主要的一点就 是要有足够的高度。

(1)在楼梯段上,栏杆扶手的高度(从踏步前沿至扶手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900mm。

(2)在楼梯休息平台上,超过24m长的水平栏杆处,其扶手的顶面高度不应低于1050mm。

(3)阳台的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0mm。

(4)对住宅、托幼建筑等有幼儿活动的建筑中的栏杆扶手,其栏杆的净距离不应大于 ll0mm,且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爬的形式。

第三节 建筑剖面

一、房间的剖面形状与高度

1.房间的剖面形状

对于大多数房间,其剖面形状一般都采用矩形剖面。这是因为矩形剖面便于各房间在 空间上的组合,结构布置,家其摆放以及人们的使用。

而对于有特殊使用要求的房间(单层或处于顶层的房间)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的剖面形状。

2.房间的净高与层高

(1)净高

房间的净高是指从室内的楼地面到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如大梁)之间的距离。根据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来考虑最低净高。地下室、贮藏室、局部夹层、走道和房间的最低处的 净高不应小于2m。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 于2. 20m。

(2)确定房间净高的主要因素

1)房间使用活动和家具设备布置。

2)房间的采光和通风。

3)室内空间比例。

4)结构构件、设备管道及电器照明设备所占用的高度。

3.层高

层高是指从房间楼地面的结构层表面到上一层楼地面结构层表面之间的距离。 层高的确定可依照房间净高和结构高度要求来确定并采用以100mm为单位的基本模 数或升或降。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房间的层高,对于降低建筑造价(住宅层高 每降低100mm,可节约造价1%左右) ,减轻建筑静荷载,改善结构受力状况都有很大益处。

4.局部高度的确定

(1)窗台高度

窗台高度与房间的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和家具设备等的高度有关。对于一般民用建筑 中的生活、工作、学习用房间,窗台高度可与桌面平齐或稍高于桌面,大约在900~ 1000mm左右。如果窗台定得过高,将会在桌面及附近形成阴影,影响使用。定得过低, 又将会给结构设计与设备选用及安装带来不便。

对于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结合儿童身体尺度和较矮小的家具,窗台高度宜定得低些,一般采用65-700mm左右。

浴室、厕所走廊两侧等的窗台高度可以高些,以利于遮挡人们的视线;对于旅游、疗养建筑、高级别墅的某些房间,为了获得充足的阳光和便于观赏室外景色,可以适当降低窗台高度或做成落地窗。可见窗台高度要根据房间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

(2)窗洞上缘高度

如前所述,窗洞上缘(窗顶)的高度对室内的采光产生影响,所以通常可将窗顶标高定 在圈梁或过梁下面。

(3)雨篷高度

雨篷的高度要考虑到与门的关系,过高则遮雨效果不好,过低有压抑感而且不便于安装门灯。通常为了便于施工和使构造简单起见,可以使雨篷与门洞过梁结合成一整体。雨 篷标高宜高于门洞标高200mm左右。

(4)地面高差

同层各个房间的地面标高要取得一致,这样行走比较方便。对于一些易于积水或者需 要经常冲洗的房间,如浴室、厕所、厨房、阳台及外走廊等,它们的地面标高应比其他房 间的地面标高约低20-50mm,以防积水外溢,影响其他房间的使用。但高差过大,不便于通行和施工。

(5)室内外高差

为了避免因建筑物自然沉降室外雨水倒灌入室内,并防止墙身受潮,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内地坪要高于室外地面150"-'600mm,即设置一至四个踏步。高差过大,会增加回填土 方和墙体高度,进出也不方便。但对于某些公共建筑从建筑造型要求考虑,为使建筑物显 得更加雄伟庄严,底层地面标高可以根据需要提高一些。

此外,楼梯各部分的高度,建筑物檐口高度等都应结合构造设计确定。在建筑设计中,通常是取底层的室内地面为设计标高的零点(土0.000),高于设计标 高的为正值,低于设计标高的为负值。逐层累计。

二、建筑层数和剖面空间组合

1.建筑层数的确定

(1)建筑物使用要求:使用人数多而集中的建筑物;专供老年、儿童使用的建筑物宜建低层。

(2)用地分析:为节约用地,充分利用空间,宜建多层或高层建筑,并预留发展 用地。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较多,而且地面积较少,宜考虑建多层或高层建筑。

(4)城市规划;位于城市重要地段、沿街建筑,特别是交叉口附近的建筑,应按城市 规划部门的限高和层数设计。

(5)材料、结构等技术条件:砖墙承重结构宜建多层,框架结构宜建多层或高层,钢 结构宜建大跨或高层、超高层;木结构只适于建造1-2层建筑。

(6)防火要求:有关部门对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在防火疏散方面都有规定,应严格按照 规范执行。

(7)经济条件:单从建筑土建造价考虑, 6层砖混结构建筑最经济。如果将用地位置、征地、搬迁、小区建设及市政设施等综合费用考虑进去,经济的住宅层数会增加到 10-----12层。

(8)地质条件:有些地区由于地质条件限制,只适于建低、多层建筑,强行建设高层 建筑会带来十分复杂的设计和巨额投资。

综上所述,选择最佳的建筑层数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反复分析各种因素才能确定,不过在应试建筑设计中这个问题往往是给定的。

2.剖面空间组合

一幢建筑物包括许多空间,它们的用途、面积和高度各有不同。如果把高低不同的房 间简单地按使用要求组合起来,将会造成屋面和楼面高低错落,结构布置不合理,建筑体 形零乱复杂的结果。所以在竖向上应当考虑各种不同高度房间合理的空间组合,以取得协调和统一的效果。实际上,在进行建筑平面空间组合设计和结构布置时,就应当对剖面空间的组合及建筑造型有所考虑。

(1)相同层高的房间之间的组合

使用性质相同或相近,而且层高相同的房间可以组合在同一层并逐层向上叠加直至达 到所定的建筑层数或高度为止。这种剖面空间组合有利于结构布置和便于施工。

(2)层高相近的房间之间的组合对于房间的种类较多,相互之间的联系又很密切,尽管有的房间层高可以定得低一 些,但考虑到结构布置、构造简单和施工方便等方面仍需要将这些房间的层高调整到该层主要房间层高的高度,并逐层叠加。而对于标准层平面面积较大,普遍调整层高很不经济很不合理时,可采取分区分段进行层高的调整,并仍按前述的组合方式处理。只需在层高变化的地方加设台阶或坡道,便于区段之间的联系。

(3)层高相差较大的房间之间的组合

在多高层建筑中,对于高度相差较大的房间,可以把少量面积较大层高较高的房间设置在顶层或作为单独部分(群房)附设于主体建筑旁。例如学校教学楼的大阶梯教室,由于 层高较高,难以同其他房间组合,常采用单层附设于主体建筑旁。

对于面积较大,空间较高的单层建筑可根据各房间实际需要的高度,设置不同高度的屋顶或利用夹层空间布置房间。

三、空间的利用

1.交通联系空间的利用

(1)楼梯间的利用

底层楼梯间的休息平台下的空间和顶层楼梯间上部的空间,通常可以用作贮藏空间。 利用顶层上部空间时,注意梯段与贮藏间的净空应大于2.2m,以保证人们通过楼梯间时, 不会发生碰撞。

(2)走廊上部空间的利用

多高层建筑的走廊高度通常与房间的高度相同。一般走廊空间可以低一些(净高2.4m 左右) ,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走廊上部空间设置通风、照明等线路和各种管道,或在住宅 走廊上部设吊柜。

2.房间内空间的利用

(1)居室中设置吊柜,放置换季衣物被褥和日用杂物。

(2)厨房中设置吊柜、壁柜和低柜,放置杂物、燃料和炊具等。

(3)坡屋顶的山尖部分的空间,可以作卧室或贮藏室。

四、建筑剖面图中需表示的结构内容

(1)要确定砌体结构中的墙体是承重墙还是非承重隔墙,承重墙应画出基础,一般墙 下基础均为条形基础,外墙基础的埋深应在冰冻深度以下;非承重墙可不画基础。

(2)要画出柱子及柱基,一般均为独立基础。

(3)要画出梁和楼板,在画梁、板时,应先确定梁、板的平面布置,并大致确定梁的 高度,以保证层高及梁底净高能满足使用要求。

(4)砌体结构时,根据门窗洞口位置表示过梁。

(5)在表示门头及雨罩等悬挑构件时,要注意这些悬挑的生根和锚固。

(6)砌体结构有楼层圈梁(有抗震设防要求时) ,则在剖面图中应表示出圈梁。 以上内容在实际试题中不一定都要求表示,具体要表示的内容需按试题的要求进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8

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应该从胎面表面能计算,确保净高0.90米,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6和6不应低于1.05米以下,7和7以上不应低于1.10米。

公共人行道的窗框开启时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且窗框底部离人行道地面不得低于2.0m,公共建筑外窗的窗台与地面的净高度不应小于0.8米;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8m。

当凸窗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不得低于离窗台面0.9m;当凸窗高度大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不得低于离窗台表面0.6m。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天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2、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多雪地区应考虑积雪对天窗的影响;

3、天窗应设置方便开启清洗、维修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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