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的制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西方国家
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疾病保险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社会责任固定下来。此后50年内,大多数欧洲国家相继采取社会保障立法和措施。1942年,英国社会福利专家W.H.贝弗里奇领导的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发表《社会保险和有关的福利问题》的报告,提出社会应保障人人享有免于贫困、疾病、愚昧、污染和失业的自由权利,根据这一思想,英国工党政府先后通过和实施了《家庭津贴法》(1945)、《社会保险法》(1946)、《国民健康服务法》(1946)、《国民救济法》(1948)等社会福利法案,推行高增长、高消费、高福利政策,主张政府对全部社会福利负责。1948年,英国宣布建成“福利国家”。西欧、北欧以及美洲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仿行。“福利国家”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生活,通过税收政策重新分配国民收入的一种社会福利政策。它把国家对部分人的社会责任变为全体人民的权利,把消极的救助变为积极的预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福利的发展。70年代爆发世界性经济危机,“福利国家”愈来愈感到政府已无力负担日益沉重的巨额福利开支,不得不调整政策,削减福利费用,主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私人合办福利事业,强调社区和家庭的作用。
发展中国家
普遍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福利事业难以全面展开。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主要是社会救助,表现为救济性质。除政府向贫民发放有限的救济款物外,主要采取积极鼓励、赞助宗教慈善团体和其他志愿机构的办法,让它们充当主角。
苏联
苏联从建立苏维埃政权起,国家就宣布对工人和城乡贫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对全部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并把社会福利纳入社会、经济及文化发展的全面计划的系统之中;普遍实行了工人、职员、集体农庄庄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发放补助费;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安排工作。国家对全体公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政府和社会兴办了一系列社会福利设施,如建立养老院、休养院等;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开展家庭访问辅导工作,为残疾者提供教育和就业的机会,免费为残废者安装假肢、整形、提供特制交通工具等;制订了《科学工作者优抚保障条例》、《苏联国家优抚金法》、《集体农庄庄员优抚和补助金法》等有关法律条文。
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时期,社会福利工作主要为战争服务,表现为优待革命军人家属、烈属、残废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根除贫困的根源,社会福利工作主要是以救济为主的救济性福利事业。国家接管和改造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办的“救济院”,封建性的“善堂”、“节妇堂”和接受外国津贴的各类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设立生产教养机构,改造妓女、游民、乞丐,收养无依无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孤老残幼;开展贫苦农民、城市贫民和残疾人的生产自救工作。5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和社会通过兴办各种形式的福利工厂,为残疾人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保护残疾人充分行使劳动的权利;通过兴办各类福利设施,为孤老残幼等提供社会救济和福利服务;通过兴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福利需求。1979年以后,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制度。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作为社会发展指标之一的社会福利工作,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调解人际关系方面,越来越起到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中国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原则是:从国家的国情、国力出发,按照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有步骤地完善和发展。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工作的内容包括:①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事业。主要有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妇幼保护和文化、教育、娱乐等公共福利设施。②优抚对象的福利。指对荣誉军人、退伍军人、残废军人提供医疗、休养、康复、安置等项社会服务和福利服务。③儿童福利事业。主要有儿童保护,孤儿照料,残疾儿童的收养、医疗、康复、教育,失足青少年教育。④老年人福利事业。通过兴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设施,为老年人(包括孤寡老人)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福利服务。⑤残疾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教育、康复、文化娱乐的条件和设施,生产残疾人使用的各种假肢和特殊用具,以及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等。
社会福利的发展趋势  社会福利经历了从消极救治到积极预防、由部分人的社会责任转变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发展历程。它的发展趋势是:将随着社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越来越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在国家的统筹下,日益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相结合,创造有利于社会成员个人与集体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推进社会的现代化,加速科技革命,加强家庭和社区等的功能,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展国民教育,进行城市改造,增加住宅和公共福利设施,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质量。
现阶段我们国家正在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召开的苏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将围绕“建设民生幸福、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助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据介绍,以困难、弱势、特殊群体为主要受惠对象的民生幸福工程是“十二五”期间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上,“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力争千名老人床位拥有数达到40张;实现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老人助餐点超过城市社区总数的30%;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提升孤残儿童重返家庭、重返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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