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小早自习是六点二十 好多学生没有到教室 班主任就罚款 每人五十块钱 而且快要放寒假了 班主任事先声明如果有人玩手机被没收的话 想要要回 那么就要以手机原价将手机买回 其中一半钱归班费 一半钱归班主任 充做手机管理费 我们应该怎么反驳???
首先向父母反应让父母向校方反应。这个老师已经触犯法律了。要是校方不与帮助解决。那么可以报警了。这个是很严重的恶性事件。学校处理的不好。从校长开始换起。要是怕父母骂的话。可以联名向公安局报案。
老师是无权向学生或者任何人罚款的。教师没有这个职能。他怎么说已经属于恐吓行为了。要是他真怎么做了。那就是强取财务。罪行很重很恶劣。性质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