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开始使用治疗HIV的二线药物?

从去年7月份开始接受HIV抗病毒治疗,当时查CD4是128,开始是使用一线药一直服用没什么不适身体,今年2月份起医生就给我使用二线药了,请问这情况正常吗,需要这么快使用二线药吗?

目前实行的免费治疗方案:
  一线治疗方案 TDF或AZT+3TC+EFV或NVP
  二线治疗方案为AZT或TDF+3TC+LPV/r方案
  以上2种方案都是同时服用3种药物,也就是所谓的鸡尾酒疗法。
  在此方案之外的药物都是自费药物
  免费药物:
  TDF:中文简称替诺福韦,商品名韦瑞德
  AZT:中文简称齐多夫定,国内大多使用国产仿制品
  3TC:中文简称拉米夫定,商品名贺普丁
  EFV:中文简称依非伟伦,商品名施多宁
  NVP:中文简称奈维拉平,国内大多使用国产仿制品
  LPV:中文简称洛匹那韦立托那韦,商品名克力芝
  换药的指征:
  1、存在治疗后病毒不被完全抑制或失败的情况
  (1)经HAART 4周后,血浆中病毒载量比原水平降低没有超过1 log c/ml或HAART 6个月后,血浆中病毒 载量没有降至“测不出”的水平;
  (2)血浆中病毒载量经HAART治疗已达到“测不出”的水平后又出现明显反跳;
  (3)治疗后第一年CD4+ T淋巴细胞计数没能升高25-50/mm3 或治疗过程中出现CD4+ T淋巴细胞计数下降 且低于治疗前的水平。
  (4)HAART过程中,患者仍反复出现机会性感染和/或HIV相关性疾病。
  2、出现ARV药物的严重毒副作用: 如骨髓抑制、胰腺炎、重症皮疹、脂肪丢失或脂肪重新分布、高脂血 症、严重的肝功能异常、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等。
  换药的原则:
  1、治疗后病毒不被完全抑制或失败的换药原则(成人/青少年):
  (1)根据耐药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后,对出现耐药的药物进行更换;
  (2)无法进行耐药试验,在可能的条件下应更换所有的治疗药物。
  2、因药物毒副作用换药原则和方案(以我国目前免费一、二线药物为基础):
  治疗药物主要的毒副作用(换药的原因)可更换的药物
  AZT 骨髓抑制作用、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TDF
  D4T 外周神经炎、胰腺炎、乳酸中毒 TDF (ABC儿童)
  DDI 脂肪丢失或脂肪重新分布、乳酸中毒 TDF或3TC
  NVP 严重的肝损害 LPV/r
  NVP 重症皮疹(非致命性的皮疹)LPV/r
NVP 致命性的皮疹 LPV/r
EFV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LPV/r
TDF 肾功能损害、骨密度降低
AZTLPV/r高脂血症、高血糖 ATV/r,此药不及咨询专家或请专专家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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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3
应该可以的,遵照医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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