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海关明确进境中国籍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非居民短期旅客仅仅只有2000元。如今物价极高,邮寄几个箱子的回国行李就超了,有更大关税优惠的免税政策吗?
还真有!这是真正的免税,附上海关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令第194号部分截图
不过这只适用于“非居民长期旅客”。
“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这个免税优惠呢?
简单说,就是拥有1年以上中国长期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包括驻华高管、企业员工、外教等外派来华工作者、外籍配偶等。在海关认定的合理自用范围内的个人行李物品邮寄到中国,都可以申请免税,但20种必征税除物品除外。
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是: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机、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小七的专业清关团队,已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汕头、成都、泰安、天津、衡阳、南京、宁波、西安、杭州、苏州、无锡、济南等众多城市的客户办理了非居民长期旅客的免税申报,并安全地送到了客户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