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夫妻还款,离婚后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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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购买房屋,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分情况而定,第一,如果夫妻双方购买房屋时,没有购房资格,需要借用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那么离婚时,需要先通过诉讼方式,确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样在离婚时,就可以依法分割了。第二,如果当时购房目的就是买给父母养老居住使用的,那么夫妻双方的出资行为属于对父母的赠与,该房屋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可以分割的。
那么,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呢?离婚时,夫妻双方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第三人的财产,是不能予以分割的。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协商,当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认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其中,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是民法典新增的一条原则,当夫妻的其中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例如存在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的,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提示您:我国民法典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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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0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第2个回答  2019-02-21
确实,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你有权分配财产。如果是父母的名字没有分配这个房产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9-02-20
按照买卖规矩,购房合同上面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一家人更应该如此。分割房子是不现实的,房产是虚拟的,想分割更不现实。还是讲出的钱怎么着吧,很明显人家走啊,不给这个家庭房子做贡献了,就把以前的贡献折价成钱让人家拿走,增值部分也可以考虑给其拿走
第4个回答  2019-02-21
按照法律来说,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但事实上是你们夫妻的,也是你们还款,
如果能证明是你们夫妻买房子,也是你们还款,房子还是要你们对半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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