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本科毕业生,简单的说呢,是来了一个与招聘时候所宣传的有些出入的单位!单位规定实习期半年,如果辞职要付违约金吗?我想我突出的是实习期,不是试用期,我看了好多资料知道试用期肯定不用交!但是实习呢?而且我敢肯定的是单位给我们所开的待遇与招聘时候所说有较大的出入!但是当初只是签的协议书,没有待遇方面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起来的100左右本科毕业生!已经有一半人走了,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是交了2000才走的!希望哪位懂的给我解答一下,谢谢了,我们新踏入社会,就如此坎坷,哎!而且我还想知道,我们有没有权利去起诉公司,起诉他们没有按招聘时候的待遇给,这就涉及到当初我们签的只是协议,没有待遇方面的书面合同!我们该如何讨回自己的权利!
1.我们签协议的是 兖矿集团!一大型国有企业!报道的时候给我们分配到的是 ,兖矿控股,原 县有氮肥厂!而且,一直到现在因为与公司达不成一直协议,还没签劳动合同!我是06年来的,还有05年来的也没签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无明说在就业后就失效!
参考资料:http://club.learning.sohu.com/r-careerlaw-5682-0-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