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用献血证,献血证以后还能用?

如题所述

朋友借用献血证,只是在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献血证以后仍能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献血证的主要用途包括:
1. 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 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 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4. 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血站机构若是采血前登记信息电脑连网可进行查询,发给证为打印版,那么一般能在全国使用。凭献血证报销时,在医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钱,出院后带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 献血证。
2. 双方身份证。
3. 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
4. 所在医院的用血型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5. 用血的发票单据。
带齐后到血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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