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入住宾馆,住一天正常来说是当天的十二点之前退房。
宾馆一般是12:00到次日12:00算一天,所以凌晨4点跟白天12:00住进来是一样的。我国法律没有对退房时间进行明确规定只是限制如下: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12时退房是个好主意,一来历史悠久,属于人见人怕的“国际惯例”,二来方便清洁整理,三来还可最大限度获得绝对收益。
扩展资料:
宾馆中午12点结账的行规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联合开展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89.9%的公众认为该行规只是行业潜规则,应该调整;95.6%的公众支持宾馆延迟结账时间到下午2点。
12点结账,侵犯了顾客的公平消费权、平等交易权,从公平的角度出发,顾客付出的是一天的费用,宾馆饭店就该提供24小时的服务,而不论消费者何时到店,都限定其在中午12点前结账,显然是一种“缺斤短两”的经营方式。
而且12时正是客人午餐时间,让大家提着行李去餐厅,很不方便。稍稍延迟,在电脑上改动很简单,也未必会影响到宾馆饭店的正常运营,主要还是经营理念的人性转变。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延时退房不可普遍实行? 惯例非不可更改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