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稻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村支部书记把稻田改为鱼塘是违法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务院1994年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给基本农田下的定义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在我国耕地基本上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都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所以,如果水稻田刚好处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毫无疑问,将水稻田改造成鱼塘的做法是违法的。水稻田改为鱼塘,或许可以给农民增加收入,但这样做的话,改变了土地的使用属性,使稻田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不符合我国农田的基本保护规定,如果不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一旦蔓延开来,将会影响粮食安全。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村集体或者村镇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