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超过28天标养,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如题所述

  混凝土试块超过28天标养,说明试块已经超期,已作废。可以做混凝土实体回弹检测。
  土建工程试验送样是体现展示土建工程质量优劣的一个主要途径,砼试块的送样是土建工程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砼试块送样又存在时效性强,试验报告出来后无法更改,不能补送的特点。这样,一旦送样出现纰漏,就会对工程造成相当大的损失。《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对混凝土试块送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若干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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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试块留样的部位和数量
  在规范中7.4.1中明确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应该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和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面几个规定:1.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搅拌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立方;每200
立方;取样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次取样应该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所谓的实际需要,在规范的附录D中说明: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决定,选定的依据是什么?结构实体的检验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像垫层等非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完全可以不留置同条件试块。同条件试块留置数量依照《规范》的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和重要性决定,不宜少于10组(统计方法评定),且不应少于3组(非统计方法评定)。
  当有抗渗要求的工程时,混凝土试块应当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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