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5-21
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的目的、地点、期限、授权和法律适用不同。总的来说,先行登记保存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的保全措施,而扣押则是将当事人的物品转移到当事人不能控制的场所由行政机关或者委托第三方监管。
1. 目的和条件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的目的是保全证据,其条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而扣押的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或为了后续的收缴等。
2. 地点不同:先行登记保存只能在当事人的场所实施,不得将证据拿回到行政机关保存;而扣押是将当事人的物品转移到当事人不能控制的场所由行政机关或者委托第三方监管。
3. 期限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严格限制在7日内;而扣押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即最长可达60日。
4. 授权不同:行政机关的先行登记保存权由《行政处罚法》第56条授予,行政机关的查封权、扣押权由《行政强制法》第22条授予。
5. 法律适用不同:先行登记保存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法》第9条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法》;同时,它作为由《行政处罚法》所设定的一项行政职权和强制措施,又必须适用《行政处罚法》。
总的来说,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