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需提交完税证明吗

如题所述

需要。实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交完税证明,否则可能无法获得变更登记。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只需要办理章程备案登记即可,也就不存在完税证明。但是,税务局可根据备案数据征缴股权转让所得税。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工商局实践中要求提交完税证明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个人股权交易长期以来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税收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出台,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公告,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证明),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提供完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虽然,《通知》已被废止,但各地工商部门仍延续这一做法,要求转让人提交个税完税证明。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规定,股权变更企业应持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在实践中,个人股权转让后,确需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就使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加完善,有效地堵住了税收漏洞,保证了国家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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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9
需要。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2个回答  2013-12-07
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2-15
  之前法律规定不需要,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交完税证明,否则可能无法获得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只需要办理章程备案登记即可,也就不存在完税证明。但是,税务局可根据备案数据征缴股权转让所得税。
  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工商局实践中要求提交完税证明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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