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在国际篮联的规则中,关于运球过肩没有特别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中,应当注意如果运球高度超过肩膀是否出现了翻腕动作 是否出现携带球动作,如果有,应当判违例 你要的规则文本在这里
http://www.ihep.ac.cn/gaonsgh/0053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