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相关的成语

如题所述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目无法纪、目无王法、逍遥法外、知法犯法、作奸犯科。
1、目无法纪
意思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自: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此番蒋中丞因该匪等胆敢抗拒官军,异常凶悍,实属目无法纪,又加了一个札子给他三个,叫他们如遇土匪,迎头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2、目无王法
王法∶古时指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示例:恐怕也只有仗着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无王法的殴打日本人事件还没有完,现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简直是胡闹到家了。
3、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指犯罪的人没有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仍旧自在无事。
出自:邓小平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说小骗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虚报产量、逼死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骗子是不会长期逍遥法外的。”
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岁,他们这样欺侮老人,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为非作歹,触犯法令;指干违法乱纪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今儿子既在你处,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说? 
示例:此外,在络绎不绝的自流人群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清浊杂陈,有各种各样的渣滓混迹其中,各种不法之徒在移入地为非做歹,作奸犯科,这在中外人口迁移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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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8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同“口含天宪”。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弄法舞文】: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深文附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纳】: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内】: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违条舞法】:违犯法律条文。同“违条犯法”。
【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贰端】: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祸】: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执法不阿】: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执法不公】:拒绝公正,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执法如山】: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作奸犯科】: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依法治国,执法必严,疑罪从无,
执法不阿,有法可依.匡扶正义
明理诚信,诚实守法,公平正义,
法不责众 无法无天 法不容情
执法如山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知法犯法 横行不法 斯公罔法
舞文弄法 以身试法 法外开恩
法外施仁 徇私枉法 贪赃枉法
逍遥法外 目无法纪 奉公守法
法不阿贵 必落法网 逃之夭夭请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8-01-20
关于法律的成语: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第3个回答  2016-12-26
一字千金
株连九族
金科玉律

目无法纪
目无王法
法不阿贵
法不徇情
化外之民
结绳而治
金科玉条
居官守法
口含天宪
明正典刑
窃钩者诛
窃钩窃国
欺公罔法
深文周纳
绳之以法
舞文弄法
网漏吞舟
舞文弄墨
逍遥法外
言出法随
以身试法
以杀去杀
约法三章
执法如山
知法犯法
徇情枉法
作奸犯科
例直禁简
法无可贷
急急如律令
禁网疏阔
目无三尺
深文傅会
深文曲折
深文周内
违条犯法
舞弄文墨
析律贰端
析律舞文
逍遥事外
刑期无刑
引律比附
玉律金科
正法直度
执法不阿
罪责难逃
血风肉雨
卖法市恩
以法为教
以杀止杀
以身试险
踊贵屦贱
石邑深涧
第4个回答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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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有很多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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