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通过仲裁把她告上法院,法院能替员工把钱要回来吗?

老板欠工资通过仲裁把她告上法院,法院能替员工把钱要回来吗?

能否要回拖欠的工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才可以分析。

1、首先要看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因证据或案件事实证明等问题而被法院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诉讼请求的,就无法要回所“拖欠的工资”了。也就是说,能要回工资的前提是必须先取得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工资的判决。

2、即使法院诉讼胜诉了,但民并不表示当事人就一定能提到拖欠的工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按期支付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

但是,由法院进行执行,并不是法院保证可以执行到欠款,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当事人的工资就可能无法得到,或只能得到其中的部分工资。当然,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的,通过法院执行后,拿回拖欠的工资正常情况下应该没有问题。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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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具体看证据,一般证据充足是支持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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