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算遗产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我爷爷去世10多年了,留有一间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国有,房屋产权是爷爷的名字,去世后一直空置,大概5年前倒塌了我和父亲出钱翻建,但是房屋产权名字一直没改,现在两个姑妈认为这是遗产,要求分割这间房屋,我认为这是我出钱翻建的,是我的个人财产,请问这样的情况究竟属于遗产还是不属于遗产,有哪些法律依据?

是遗产。既然房屋产权归你爷爷,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你两个姑妈是有权取得部分遗产的,但是你爸经过翻修,出了费用,你可以尝试着跟你两个姑姑说,要分就先分摊这部分费用。且你爸对你爷爷尽到较多赡养义务,可以视情况多分的。法律依据,看继承法。追问

如果她们不肯承担费用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07
  房屋的价值包括土地和房产。按照你所说,房屋是爷爷的,一直空置,也没有分割。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你的奶奶、父亲和两个姑姑都有继承权。房屋倒塌后,你和父亲建了房,房屋是你和父亲的,但土地的使用权仍是遗产,是可以继承的。你们应当与两个姑姑协商,适当补偿一部分钱给她们。追问

土地是国有土地,连土地证都没有的呀。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以前的房屋倒塌了,也就是不存在了,现在的房屋因为我出钱翻建过,所以虽然房产证没有改名,但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我的?

追答

  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的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未办土地证,不等于没有使用权。房屋倒塌了,不存在了,你和父亲出钱翻建,虽然未改名,当然属于你所有。按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是你的,地当然由你使用,但也应当补偿两个姑姑应得的份额。还是协商解决好,要不然将来打起官司来,你不但仍然要赔钱,还伤了与两个姑姑的感情,何必呢?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比什么都强。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07
我不是律师··要看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有房屋···公有住房没有继承这一说··但你也没资格霸占房屋

咱再打个比方如是私有房屋是遗产··按照继承法你们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你可代你父亲代位继承),但又因为你花钱装修了·所以如是遗产你要提供相关你出钱装修的证据··要求扣除这部分钱才行(也就是你要多拿一些遗产份额或你两个姑妈要给你这个钱)

房屋具体性质要先搞清··请亲自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房屋情况·再说其他的··如不是遗产要找到相关单位来作证,但如真不是遗产又一个问题出来了谁能拥有这个房子所有权(不是你出钱装修了就归你)

如是遗产那就要咨询当地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