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我电费1.5元一度电 长收两年了 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如题所述

针对广东省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问题,现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开展清理和规范。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转供电主体,请配合政府工作,将降价红利等额调整到您的租户;如您是企业及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政府主管部门会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同时,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具体政策及电价标准请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了解。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11
首先这个得看你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合同签的就是1.5元1度电,那么他这样说并无不合理的地方,这并不存在欺诈或者严重违规,这合同是生效的,你反映也白反映,所以这问题你还得先去看一下你的合同。
第2个回答  2020-05-11
你好,房东收取电费的行为,其实是属于个人行为,不影响社会秩序,这种确实没有哪个部门可以管,只能由你与房东进行协商了,协商不成只能还是依照1.5元,或者搬走换地方。
第3个回答  2020-05-11
没用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房东必须按实交电费数额向租客收费。很多商铺租赁的收租电费都是高于实缴额。名目众多,包括管理费,分流费之类。其实就是房东收取的利润。
这些只要在合同里约定明确,就是合法的。就跟房租本身一样,房东开价高于市价,你可以不租,但你签订合同后,不能以他高于同地段同类房屋房租为由拒绝缴纳。
因为这种事情是你情我愿才能签订合同,觉得不能接受,可以事先不签合同不租,但不能事后反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11
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