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以及县委书记,它包含多个职务,他们不仅仅是要保证一个县上的安定,还要处理好县内的财政事务,军事上也有所涉及。可以说,古代的知县在他的自己的管辖的范围内的权利还是比较大的。
在春秋时期的时候,县的制度开始慢慢建立起来。在那个时期,一些国家在刚刚收复的地区设立了县,从周围开始慢慢的发展到了全国。而秦在统一了六国之后,郡县制开始被施行。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发展,有关县的制度不断和发展,县这样的地方上的一级行政单位更是一直沿用到今天。
知县并非一开始就有这个词的,唐朝之前,称呼一县之长为县令或者县长,他们管理的地方上的人多,那么待遇也会比较高一些,品级也会相应的高一些。唐朝之后,宋朝的臣子被委派到地方上,在这个地方上进行管理时,才被称为知县。这时候的知县要管理整个县内的行政上和军事上的事务。虽然知县的官级是比较小的,但是在一县之内的权利是比较大的。
知县的胜任者有很大的不同,秀才可以当知县,大户人家的幕僚也可以当知县,当然在战场上建立军工的人也可以当知县。当然知县也可能是在朝堂上犯了错,然后被掌权者贬到地方上当知县。知县的事情是比较多且杂的,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些都要看知县自己本人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