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和姐姐,妹妹有权继承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父母和姐姐,妹妹有权继承吗。房子一开始是父母打算留给姐姐的,但是后来反悔了,也没有做出明确的遗嘱。

您好,妹妹可以继承一部分。

(1)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开始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2)妹妹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妹妹可以继承父母的份额;妹妹是姐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姐姐去世时没有父母、子女、配偶的情况下,才由妹妹继承其份额。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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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07
有,房子是父母寸姐姐的共有产权,继承遗产时,只能父或母的那一份产权由继承人继承,具体情况由继承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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