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工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我第一次办理:
1、先去劳动局办理退工手续。
2、办理社保停止缴费。
3、把职工档案提出来交给他本人带走。
不知道这样的顺序对不对?
谢谢匿名者的回答,我们单位每个月是在网上办理社保缴费的,社保的人说要我自己在网上办理减少。那我还用不用再去社保窗口交报表和盖章呢?(还有,8月份的保险给他交完了,那我是不是要等到8月26号才能办理减少呀?)
员工说想申请救助金,社保说先办完退工,他那边才能做登记什么的,那是不是说:我需要做完失业登记,再去做社保停缴呢?
就失业证是不是在办理完退工的时候,就办一张呢?原来职工档案里的那份就失业证是不是没有用了?

退工流程:

1、在劳动就业档案系统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准备材料,准备材料有:“收据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退工登记表”,职工档案。

3、将以上材料携带到现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中,以完成提款手续。

实施期限:自取消或终止之日起,该窗口应在30天内进行处理。

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四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四)依法宣布用人单位破产的;

(五)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并责令所有人提前终止,吊销或者决定解除责任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关于单位提出一批返工程序

1、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解除(超过企业规定的金额)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1)由于劳动合同的终止,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逐步辞职20人以上,或超过注册职工人数的10%,并应向用人单位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人数超过50人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超过200人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向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2)用人单位在两个月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有一百多人撤离的,应当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报告。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批量辞职报告所需材料:

(1)《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报告》

(2)职工代表决议

(3)人员离职安置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工备案所须要件及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政府网-劳动用工备案和退工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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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基本上就是这个顺序,

首先到劳动局填写一式四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凭着劳动局盖章的这个名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审核名册》“减少”,还需要带着其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给与批注盖章,需要说明的是办理减少手续一定要早去,最好是在26日到次月5日之前并且节假日不顺延(否则很有可能给你拖到下月再办理)。同时将你办理退档的手续及盖章后的《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交给本人就可以,不用将档案提出再转本人。由他本人去处置档案的去向即可。

网上申报的那你就在26日(如果可能你在25日就试一试)及时的办理网上减少,保存确认后再提交次日才可以到社保窗口办理手续。(这是8月底办理9月份减少)

有的单位个人档案里有《养老保险手册》和《就失业证》,按理说应该在职工离职时面交个人的,那是办好了所有的退工手续和社保盖章后的用于他个人求职和申请失业救济的凭证。

至于失业登记我们没有具体操作过,但是我想肯定是你办理完退工和社保减少(停缴)手续之后你配合离职员工的操作。

你说的档案里的哪个就失业证,也应该经劳动管理部门注明之后交给离职员工的用于申请失业金和求职找新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用的。(就失业证号码是全市联网统一授予的一个号码)

天津市失业登记规定程序是: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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