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一处地房,产权证面积是140平,土地证面积是230平,我问拆迁办的人说只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给予拆迁补偿,土地证的面积230-产权证面积140=90平,这90平面积不管,请问合理吗?
我剩下那90平,就是一个小院,种点花什么的。
拆迁补偿是按两个方面分别丈量。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国土资源所由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前往,拆迁房屋丈量占地面积,也就是宅基地。
由县房产局组成的工作组专门负责,重新丈量将要拆迁房产的建筑面积,核对房屋结构,装修等方面。因此你不用担心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不一样的问题。
房屋拆迁只按照产权面积补偿,安置一般土地证面积是不计算在内的如果那90平有地上附着物的话会按实际评估价补偿但那90平内有房屋的话,够安置条件的话也给可以给房子的,但购置价格会高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4、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