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证明分居两年

拿什么证明分居两年

能够有效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邮寄的书面的分居文书,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法律分析:能够有效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邮寄的书面的分居文书,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法律上的分居满两年是怎么认定的?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所谓夫妻两地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像这样的情况持续满两年,法律上就可以认定夫妻分居。夫妻分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判离情形,但是夫妻分居必须是由感情破裂引起的,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因素而不得不分居的,不属于可以离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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