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一、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调整为:
1、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不设补偿费用分段,报销比例65%;
2、二级医院:县二级起付线4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3、市二级起付线6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4、三级医院:县三级起付线6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市三级起付线800元,补偿费用分段12000元以下报销55%,12000元以上报销75%;
5、市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可补偿费用分段20000元以下报销45%,20000元以上的报销70%。
二、新农合的报销限额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报销限额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的按照1000元报销,即报销限额是1000元。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报销10元,报销限额是200元。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使=是每年5000元。
总的来说,政策调整后,贫困参合农民一般门诊就医,在现行标准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原则上不低于60%;贫困参合农民慢性病大额门诊原则上起付线不高于100元,补偿比例不低于80%。各统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适当降低贫困参合农民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