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冻结储蓄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冻结主要分为2个类型,银行冻结和司法冻结。

1、银行冻结。银行冻结主要有2种,某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不允许银行账户参与数字资产交易(例如由于转账时备注了BTC、ETH、USDT等,导致银行的风控系统监测到),所以当出现账户涉及数字资产交易时,则会被银行冻结或者暂停部分交易权限;也有可能是因为此账户的行为,触发了该银行的反洗钱系统(例如深夜大额转账、频繁与多人交易、卡里长时间没有余额等)。一般而言,银行不会直接冻结银行卡,而只是会限制您的非柜台业务或者是“只付不收”,也就是暂停您的部分交易权限。

2、司法冻结。司法冻结的逻辑,按照各国的司法程序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致都是类似的。受害者在被诈骗以后,向警方报案,警方按照受害者的钱所走过的银行账号,把相关资金线上的银行账号都冻结。例如,受害者的钱,打给了银行账号A,A又打给了银行账号B,B又打给了银行账号C,往后又延伸到了D,E,F;那么有可能A、B、C、D,E,F都会被冻结,而B、C、D、E、F有可能对这笔资金的来源,都是不知情的。冻结,一般不是收到了有问题的资金,就立马被冻结。可能会因为1个月前的交易被冻结。不过一般而言,是因为几天之前的某笔交易,被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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