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年休假的计算

如题所述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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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3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还要加上国家法定假日三天。
第2个回答  2010-08-23
1.计算基数以本人月工资为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5天,十至二十年十天。。。
3。如因企业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应按300%支付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8-22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5条: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包括工资本数,即再另付200%)
第4个回答  2010-09-06
产假和 年休假是互不冲突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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