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灵活就业能算连续工龄吗

如题所述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

1、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于工龄的法律规定如下:
1、工龄超过一定期限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工龄超过一定期限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无过错职员被辞退时获得的补偿金与工龄相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工龄。灵活就业人员根本没有工龄,无需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由职业者,没有工作单位,不与任何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