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的编号和大学的学号,从入小学开始就一直是一样的,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所以个人档案的编号和大学的学号始终是一样的。所以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扩展资料:
大学新生入学后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均归入本人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十四条 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均归入本人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是一样的,其为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扩展资料:
个人档案内容要求规定:
1、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
2、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结业、肄业、退学、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
3、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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