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经拥有过>
浩瀚的夜空中闪烁着明亮的繁星,他们努力为这个冷寂的世界增添光彩.星星就像人类一般,你挨着我,我挨着你,而人类又如星星般,明明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心中的言语.友情,是如此重要.此时的我正为昔日的不知所措而后悔不已,晶莹的泪珠早已不知不觉地从眼眶中落下.是的,我曾经拥有过……朋友啊,你知道吗?每当我不开心,你总会在我身边陪伴着我,为睡觉的我添衣,伴伤心的我哭泣;你总会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出现,可我却只在毕业典礼时轻轻对你说一声:“再见”,这声音还轻得连我自己也无法听见!你会原谅我吗? 会与我再次荡起青春的双桨,驶进梦想的激流吗?拉封丹说过:“没有一个词语比朋友用得更为广泛,也没有什么比真正的朋友更为罕见”. 是啊,真正的友谊永远都像一首诗,韵味浓厚,优美动人,只可惜,那时的我并没有酝酿出这诗中的奥秘.毕业典礼后,我们天各一方,每逢相遇,双目相视,原本满腹的话语却又无言,三年来朝夕相处,一旦分离才留恋曾一起走过的日子,只求能把每个人的音容笑貌尽存脑中,闲暇时可以享受这段永恒的回忆,但求十年后不要擦肩而过,形同路人,还能握手笑谈一下这段美好的回忆.我亲爱的朋友啊,你还知道吗?人生的道路悠悠漫长,而你却成为我的精神支柱,心灵上依靠,陪我一起经历风雨,伴我一同度过难关,我愿成为一叶扁舟,随你的风飘荡,随我们的泪流淌,在这无声的世界里也可以倾听对方的真诚之音.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自然友谊的发展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但是纯洁的友情永远都会战胜那颗受伤的心.毕竟,风风雨雨我们一起走过,荣耀梦想我们一起享受过……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画上一个短暂的句号;别离的祝福为再次的相聚拉开了序幕.相信日后的我将会活得更有自信,更加精彩,而我们之间的友谊更将会像雪球一样,在风霜雨露中越滚越远,越滚越大.或许,我所珍惜的一切只是曾经拥有!
《我也曾经飞翔过》
天空中没有我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不喜欢刻意追求一些东西,比如友情,比如爱情。人与人之间,无论长久还是短暂的相遇,终究还是离别,这是每个人共同的宿命。人世间,多少执着的友情变成尔虞我诈的暗敌,多少缠绵的爱情变成擦肩而过的陌路。所以,友情不必刻骨铭心,爱情不必生死相许。所以抓住眼前的幸福与美丽,珍惜所拥有的,这才是最重要的。痛楚不要紧,只要让你经历,只要让自己变得清澈和透明,让自己在离别时,学会微笑着挥手。 试着让自己活的一无所有,没什么牵挂,只有自己。努力让自己活的快乐!这世上最困难的就是快乐! 经常和朋友在网上聊天,聆听每颗心脏发出或深或浅的声音。心与心的碰撞有时会发出动听的乐音,有时只会有沉闷的空旷的回音。可是,这是无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亦可轻亦可重,即使别人拒绝我与他们同样的脆弱的眼神,我也不会过于惆怅。每个人都害怕受伤,都要保护自己,大家都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经历,所以才以不同的方式用在。网络这东西就像是黑暗中诡异的花朵,也正是因为黑暗的保护,所以大家更能敞开胸怀畅谈。 QQ上,过客云集,多彩多姿的头像,个性话的语言,可以不必考虑对方是否微伟岸潇洒或年轻漂亮,也不必问姓名、地址。最奢侈的,就是 E—mail .让自己的心情在深情的文字里纵横流淌,如果别人在你的文字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东西,达到共鸣与震颤,你们就是朋友了。这样的朋友可以给你带来心灵的慰藉。即使伤害了你,也不必担心撕心裂肺地痛和梦醒后不知何去何从的迷茫,因为大家都是过客,都有保留,在彼此的生命里闪亮一次,便就被岁月轻轻的抹无了。 时间久了,网上的友情陈旧了,变质了,就可以按一下“删除”,所有的文字和符号就会不翼而飞,只乘下白茫茫的空间,回到当初原始的空白,却仍微微笑着。 有个网友对我说:“你的文字常牵扯我的心底那根疼痛的神经,让我的心跟着那些文字微微颤,”又说:“咱们见面吧!我想看看你的眼睛,是不是与你文字一样清澈。” 我沉默了一会,告诉她:“我的眼睛你早已用心触摸到了,活在你的思想里,我会更完美。” 她看不见,我正对着屏幕流泪。因为相遇,因为分离,因为时间,因为距离,因为,我们同样飞不过沧海。可我流泪的唇边还有微笑,还有感激。 我们无法追寻永恒,因为那是不存在的。 网上的友人或恋人,只是地球上两只陌生的蚂蚁,互相温暖的拥抱,再别离。在不断的相遇和分离中,花开花落,燕来燕去,我们也长大了,经历让我们成熟了!(即使是痛苦的经历 ) 。 在时间里面,我们唯一能留住的,就是历史。繁华或苍凉,最重要的是,学会铭记与遗忘!让一切都如清风,淡淡的来,淡淡的去! 天空中没有我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我也曾经个性过》
上午十一点多钟,我差不多是第一时间从网上看到“2009年全国高考作文题”,我更关心我们江苏的试题。今年江苏卷高考作文题目为《品味时尚》,仍延续了近年来江苏高考作文题目让考生有话说,有东西写的命题理念。题目是这样的:
如果说,“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时尚表现为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与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中,好与坏,美与丑、各种观点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的如过眼云烟,有的能沉淀为经典。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篇作文。
20多年前,我也像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追逐时尚。但我不盲目追求,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本钱。记得那时我常流连于几个百货商店之间,遇到自己心仪的服装,顿觉眼前一亮,虽然爱不释手,但是囊中羞涩,一次次捧起,最后还是放下。
春末夏初,天气渐渐热起来,毛线衣已经不能再穿了,又没钱添置时尚的羊毛衫,只得衬衫外面穿件外套去上班。同轨的老大姐看我手脚冰凉,中午下班硬拉着我去买衣服。盛情难却,我只好硬着头皮跟着她来到百货公司。转了半天,她在羊毛短袖柜台前停了下来,说:“羊毛衫都挺贵的,就买件羊毛背心吧,这两天能穿,天再热些也能穿。你看,这件就挺好的,颜色鲜艳,质量也不错。”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在众多衣服中,那件深绿色的背心格外显眼,右下方还有个小口袋。摸在手上,厚厚的;穿在身上,暖暖的。可一问价格,要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说:“还是算了吧。”她说:“这么漂亮的衣服你不买,以后会后悔的。”经不住她的劝,一咬牙,一跺脚,买了下来。
下午,我就穿着这件新背心来到学校,且故意把外套少钮了一个钮扣,敞开的领口隐隐约约露出这件新衣服。眼尖的同事发现后,一声尖叫,扒开了我的外套。大家都聚拢来,七嘴八舌议论开了。“这衣服色彩时尚,以前没见过。”有的说:“这衣服挺厚、挺软的,摸在手上真暖和。”有的问:“这衣服买的哪儿的,多少钱一件?”听得我心里乐滋滋的。这是我最体面的一件衣服,有时不是很热,我也褪去外套;有时天已较冷,我还是穿着它上班、出客。走到哪儿,身边都簇拥着一堆学生,听到一阵阵的赞美声。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渐渐发福,直到实在穿不上那天,才恋恋不舍的脱下来,把它压在箱底。
前些日子,妻子收拾衣服,不知怎么的又把压在箱底的这件衣服翻了出来,并兴致勃勃的让儿子套上,还一边叨叨:“你看,你爸爸20多年前的这件古董,今天儿子穿在身上,还挺时尚的。”我一看,色泽还是那么鲜亮,款式还是那么简洁。真不错,还挺合身的。
我自豪地说:“我的古董依然时尚。”
杯具了 原创都不要 只能改改了 费了不少劲 采纳吧 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