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号是学生的个人标识码,由19位数字组成。这些数字包括类型码和公民身份号码(18位)或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个人标识自编码是在教育个人没有公民身份号码或原号码不可用时,由教育部按照特定规则生成的教育身份号码。这个编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临时学籍号采用"L"开头的编码规则,其生成基于身份证号,由学校所在地区划码、出生日期和四位随机码组成。正式学籍号则分为有身份证号的"G"和无身份证号的"J"两种。G表示身份证号,而J则表示身份证号生成规则。
学籍号具有唯一性,但在编号上与身份证号码不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要求按照“京教基[2000]062号”文件规定编排学籍号。CMIS系统和学生卡系统通过学籍号唯一标识一名学生。2013年9月,我国实施全国性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2亿多中小学生分配唯一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时开始采集信息并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实现了有机衔接,一人一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
学籍号由16位数字构成,具体意义包括省市位、区县、学校类别、学校、学生类别、届别、班、学号和校验位。省市位和校验位由教委定义,其余数字则分别表示学校所在地区、出生日期、学校编码、学生类别、入学年度、班级和学生号。学校编码由各区县自定义,学生类别代码则用于区分小学生、初中生、普高学生、职高学生和借读生。
自2001年起,我国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制度。毕业证编号即为电子注册号,通过国家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学历信息。查询时,可使用姓名和毕业证编号,验证学历的真实性。不同的高校对毕业证书编号有不同的称谓,但只要是2001年以后毕业的,都可以在毕业证书上找到17位或18位的数字,即证书编号。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编号包含的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办学类型、培养层次、年份、培养层次代码、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的序列号。2002年起,学历证书编号扩展至18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照特定顺序编排,包含办学类型代码、培养层次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地(市)代码、县(区)代码、年度代码、考试考次代码、准考证序号代码和校验代码。办学类型代码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培养层次代码则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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