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借贷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会支持不用偿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仇逸、何欣荣)“一位婚庆店小老板,只因为急需2.8万元周转一个月,误入了高利贷的环环陷阱,3个月下来,借款从最初的4万元利滚利成了188万元,把自己房产也押了进去。”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说,应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完善民间借贷相关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
杨迈军代表介绍,在他所调研的社区中,类似那位婚庆店小老板遭遇的事件就有四五起,且已经形成了很成熟的诈骗犯罪伎俩。“高利贷看似解燃眉之急,其实是饮鸩止渴。”
杨迈军代表指出,高利贷的利率可能是月息10-30%,折算成年利率将达到120%-360%,而一般中小型企业的纯利润一年也就是10-15%。
“不少中小企业的破产和高利贷有关,一些家庭甚至因为利息负担过重而家破人亡。”发生恶性事件,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党委书记孙跃明说。
向公司所在地的银监局或金融办投诉,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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