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23
1。有效期,这里应该注明信用证的最终失效的时限,这个时限一般是从开出信用证时起算,一直到信用证失效,这段时间就是供卖方准备或者生产货物,直到货物装上船的时间。这个时限段一般为一个月-三个月不等,或者几个月都可以。
2。汇票的付款时限,这里就是填写汇票付款的时间,也就是180天付款的时限,但是这个时限应该限定起算日期,一般为提单日期,或者承兑日期之后180天付款。具体要看你们开出的信用证的形式而定,具体操作应该与开证行协商。
3。最迟装运时限,这个时限一般应该规定在有效期之前15天,或者21天都可以。
第2个回答 2010-08-23
20分不高。
180天德国客户同意吗?
1、2、3都是你合同中定好的。
如果180天是客户同意的付款时间
2那一项填 180 days after sight (还是180 days from b/L date,这要看你们的合同)
3那项合同里约定,怎么定呢?看你最晚什么时间需要货,它不能晚于这个时候装运(考虑从德国到中国的船运时间)。这个日期定了,1的那个时间在这个日期的基础上加上21天就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3
信用证上最基本的时间是Last shipment date ,其他时间都是以此为基础的;
Expiry date 可以规定(一般是Last shipment date 后的15天),也可以不做明确规定(那就是Last shipment date 后的21天);
Draft(s) at 180 days after sight 即表明见票后180天付款.
以上与开证日无直接联系,开证日必须要早于Last shipment date 即可.
第4个回答 2010-08-23
180天远期 通过汇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