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的人可以在法庭上作证言吗

有精神病史的人可以在法庭上作证言吗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如果该精神病人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不发病期间,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表达,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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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8
只要未发病,神智正常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