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局的战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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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术在残局中的地位
残局所着重的应当在战术。残局中的战略位置应当次于战术的。
残局的核心概念――“形”
历来有关残局的资料和著作多以属于片段性的经验记录,尚少通体一贯的论著。作为初步提法,我们试图用“形”这一深入浅出的概念,对残局战术问题作一较有系统的说明。“九曲穿珠”,“掘井逢源”,千变万化的战术不难以“形”的意义作导线,执简驭繁地把它贯穿起来的。
“形” ――整体原则的体现
决定一局的胜负,不能单靠个别子力的随意行动而主要在于所有子力能否在攻防需要上配合得适当。
子力通过组织,配合得恰到好处,必然呈为一定的“形”。“形”是有格局规律的,可以识别作为构思行子的依据的。随着战斗的推移,由较小的局部的形,逐渐发展成较大的关系全局的形。它的形成是由整体原则出发,调动各种子力辐辏于一定的攻防目标之下,达到相互配合,各起作用,统一行动的战斗组合,具备了这样条件的“形”,对全局胜负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先后手――整体原则--“形”
争“先手”就是要取得局面的主动权。
衡量“先后手”的价值标准,主要看所开动子力是否符合于“整体原则”以为断。
如何明确全局的局部的关系呢?如何体现整体原则呢?必然要落脚到一定的“形”,才有格局可指,规律可寻,得失可言。撇开了具体的“形”作为依据,就失去了战术中的物质基础,所谓“先后手”,所谓“整体原则”只能空泛的不起实际作用的抽象概念而已。
通过对形的积累和学会对“形”的灵活运用,由之而懂得在临局中怎样适应攻防的需要而“组形”、“展形”,结合具体的“形”掌握“整体原则”,进而辨别先后手争取主动,便易于抓住战术的中心,深刻体会“胜有所不就,败有所不避”的高级战术的意义。
“形” 在残局阶段更应受到重视
不难了解,我们提出的“形”作为战术中心概念的理论,说明有关象棋战斗中的战术问题,它的适用范围并不限于残局。
由于残局阶段所具有不同于布局、中局的特点,更有对于“形”的问题特加强调的必要。
从习见于说明残局中双方形势的口头语上看,大多以枚举子力的名称数量作强弱对比的,“车、炮、兵对车、马、卒,差不多”;或“或双车兵对车、炮全士象,可能和”,等等。大不同于布局、中局中的局有定名,名有定形,以“形”表示全局结构的重点所在。这种自发性的重视各别子力的倾向,也证明了由于残局中子力的流动多态,“形”不像在布局、中局中那样易于形成易于把握。
完整的正确的指导思想只能是让个体子力的进退去留,服从于整体子力的组织行动,即必须以有利于“形”的组成和展开为依旧(据)。这一原则贯通于象棋每局棋的从头到尾的全部战斗,绝不因为进入残局有丝毫动摇,反而更应该重视。所不同于布局、中局的唯在于个体服从整体的原则如何结合残局的特征实现“组形”、“展形”而已。
“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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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局中的“形”,一般说来是以双方或一方的作战子力――车、马、炮、兵,包括帅(将)在内,围绕着以士、相的残全有无为中心,所形成的对胜负具有决定性的形态。
为方便起见,我们的说明将以“例胜例和的定式”为基本内容。虽然中局的“形”绝不限于此,必须从这里说起。依此分类,约如下表:
形
基形
复形
胜形
和形
胜形
和形
正形
变形
正形
变形
正形
变形
正形
变形
“基形”是最基本的“形”,也是最简单的“形”。“复形”是以“基形”为基础的复制,作战子力在两种心上的“形”。“胜形”是“形”可胜,“和形”是“形”可和,勿庸赘言。“正形”是子力可以胜或和而组成的“胜形”、“和形”。“变形”是子力不当胜或和,而以 “形”的优劣成为胜或和。
“基形”的情况有二:
一、每个作战子力――车、马、炮、兵等单独对将(帅)的胜、和关系:
车――将(帅)――胜――“形”是帅(将)占中线照杀(另有其它的“形”,困杀)。
马――将(帅)――胜――“形”是帅(将)占中线马据禁点,困杀(另有其它的“形”)。
炮――将(帅)――和(无士,不能成形)。
兵――将(帅)――胜――“形”是帅(将)占中线,兵占中宫,困杀(另有其它的“形”)。
二、每个作战子力――车、马、炮、兵等单独对士、象残全的胜、和关系(就正形而论):
车――将(帅)士、象全――和;士相缺一,胜。
马――将(帅)单士――胜;余和。
炮(配士)――单双士、单象――胜;余和。
兵――均和。
这是一些常识。但须指出的是纵然最简单的一些胜、和关系,而有关子力都须占据一定的点和线,都须经过配合成为适当的有规律可指的“形”。而理论上的说明又必须以此为起点,正有似于其它科学必须以不待推证的一些简明的概念作为说明的起点一样。又应指出,从“基形”中不难看出,凡成为“形”的都参加有作战子力――车、马、炮、兵等的活动,也就是说没有作战子力等参加便无所谓“形”。又作战子力中的炮必须配备士,引伸的说也就是炮必须配备其它子力才能形成“形”,这些是例外并且只有这些例外。除此,就都是“形”所笼罩的战场了。
现在以车对士、象全的关系为例作具体说明。仅就子力而言,只能说当和,不能说必和。必须如图1>>>(图形采用XQF棋谱文件形式,请下载后用XQStudio打开--摘录者注;下同)所组成的等同类形,士、象圆活既能适于保卫将(帅),将(帅)活动又不影响士、象,回互支援使车对士、象、将(帅)绝难实现全面控制,才能成为真正的“和形”--“基形”中的“和形”的“正形”之一。反之,等同的子力,由于配合的“形”不符合于如上的条件,可和变为可胜,即成为变形的胜,胜的变形了。如图2>>又如图3>>。
应当注意的几点是:(一)图2、图3所共同的是帅、士、相的位置不正常;(二)最后都被逼成“菱角士形”受到将的牵制;(三)车的进退转移,旁敲侧击,以及将的配合行动都是围绕着以促成这个“菱角士形”的出现为其目标。此形既成,全部士、相和将(帅)的回互作用即陷于瘫痪,难免要被各个击破。单车破全士相的变形尚有种种,但基本规律都是这样的,举一反三,即小见大,“形”的精神和其在战术上重要性,应当是“呼之欲出”了。
“复形”是以“基形”为基础所引生的较复杂的“形”。情况也有二:
(一)一方仅有士、相、将(帅),另一方具有两个以上的作战子力(车、马、炮、兵等);(二)双方各具有一个以上的作战子力。同样有胜、和、正、变各“形”。对于“形”的体现更较明显,所要求的统一性和规律性更较严肃,所需要的分析能力和运用技术水平较高,就不是如“基形”那样简单而易于掌握了。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一、一方仅有士、相、将(帅),另一方具有两个以上的作战子力的“复形”。
例如炮、兵没有士相是不能胜士、相全的,正和无疑。但“变形”中有可以胜的,如图4>>其间运筹和另外一个“形”如图5>>所示,没有士相配伍的炮、低卒难胜单相、帅处底处的定式有关。所要掌握的规律是在用卒吃掉一相一士后,炮的后退,卒的前进,炮、卒联合取士,都要来得及阻止右相的左移出现和形。
以炮、兵、士、相对士象全为例,如图6>>是可以胜的。应注意的几点是:(一)因为炮士胜双士是定式,黑不得不避开红兵的换取双象,使双象的联络和拱卫作用逐渐失灵;(二)帅和兵须分左右,各控一面,帅位须对准扬士的一线上;(三)炮主要控制中线,然后针对情况,进退敲击,逼令对方形成不利的“菱角士形”或士、象的的损失。炮、卒对全士相的关系,变化甚多。陈廉庸著有《炮卒专集》一书,取材丰富,论列周详。而如上规律,实即其统驭群局的纲领所在,希勿等闲读过。
二、双方各具有一个以上的作战子力的“复形”。
在双方没有士相,以单车对车、炮的局面,单车方面如占定中线,一般属于正和形。但如图7<<,仅仅由于将的位置一线之差,成为变形,红先胜。
子力配合成为“形”,必有规律可寻。不同的“形”就是不同规律的体现。规律和“形”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所谓熟悉了某种“形”,实际上等于说熟悉了某种规律。“复形”是比“基形”较为复杂的“形”,所具有的规律自然较复杂而更须要用心去掌握。否则临局时“形”虽然(出)现(在面)前了,只会当面错过。为了更明确这一点,再举单车对马、双士为例,发如图8<<
胜局的结束必是杀着的出现。杀着有“困杀”和“照杀”。“照杀”中的“连照杀”和“隔照杀”所表现的“形”的规律性更较明显。如图9<<属于“连照杀”。如图10<<属于“隔照杀”。以上两图都属于就子力黑占优;红是以“形”优占胜的。属于“胜形”中的“变形”。
等同的作战子力--车、马、炮、兵等--由于子力的位置不同和士、相残全有无所产生的胜、和、正变各形往往不限于一种,多样反而是习见的。以单车、士对车兵为例,如图11<<是正和形。但如果把红车摆在另外位置如图12<<,则成为“变形”的“胜形”。又如图13<<只就上图添了一士便成为正胜形。又试变换卒的位置如图14<<则成另一正胜形。以上两图,黑的获胜都在于邀兑了车,以将牵住了帅、士,和卒起了配合作用。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为民避免兑车的恶手,应当采取的和形最好如图15<<。任其兑车,士不受牵帅可自由上下。再如图16<<,也是单车、士对单车、卒习见的“形”,只是各添了一只象(相)。如果把前形的黑士布置在右角上如图17<<则成为和局。由上一段着法可以看出,红方最主要的是车要守定中线,打将跟卒极有分寸,绝不贪士,利用作障碍物使黑方的将有气无力难以露面。和局。单车、士对单车、卒的正形变形,详为论列,尚不止此。但读者不要为此感到惶惑。如前指出,“形”是有规律的,是可以掌握的。尽管有多样变化,但中心环节唯在于卒、将所占的位置是否对帅、士具有控制力。双方子力的行动,胜、和、攻、防的机制,全以此点为依旧。明确了这一点,自然智珠有握,对已见或未见的形态就能自具炉锤,临机处理,不致迷失方向。
从例胜、例和定式中的“复形”再向前展望,到了残局阶段的战野,同样有许多习见的必须知道的适用于攻防的“形”。错综复杂的情况更可以想见。例如具有士、相的马、炮、双兵,对马、炮、士、象全是可以胜的;但必须彼此子力互相制约在一定的“形”上。而这样的“形”更是多样化,息息相关于一些“例胜例和的定式”,山上水,水上山,形外有形,形内套形,更需要熟练的技巧,针对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贾题韬 先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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