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的有哪些

如题所述

可以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如下: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里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得报酬的。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

主要是它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可能会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可能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某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

请家教的好处:

1、可及时补上欠缺的知识

目前,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均较重。新知识多,作业量大。对于孩子来说,难免有一些消化不了的东西。在此情况下,如不能及时地把所欠缺的知识补起来,势必造成恶性循环,不理解的东西越压越多。家教可以根据孩子的情况定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2、请家教可以有针对性地单独授课

教师在课堂上,只能面对大多数同学的水平和进度授课,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思维较慢、接受能力较弱的同学,在这种情况下,会感觉听起课来很吃力;而思维快接受能力强的同学,在这种情况下,就变成了无效学习浪费时间。

3、可以增强学习较差的学生的兴趣和信心

家庭教师在面对一个学生单独授课的时候,情绪相应地也十分放松,不会有紧张、急躁等情绪。而且经验丰富的老师会用幽默的语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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