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一朋友向本人借了一笔现款,使用的借条是打印件,但有借款人签名;同时应定于当月底返还。
但时至2006年年末,经本人多次摧要,对方还未返还.
想请问:这样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是否有时间限制?
如果具有法律效应,是否能够起诉?
谢谢!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借条上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且借条内容具有完整性、合法性,由借款人签字确认的,借条都是具备法律效力。
借条是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对方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及时还款,可以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借条等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打印的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