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是结合犯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不是,是行为犯。 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绑架 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向第三人索财之前。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勒索到财物,都是犯罪既遂。所以,绑架罪不是结果犯。 《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 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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