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现在年轻人的生活习惯越来越不一样,有些人在父母的逼迫下恋爱在一起,但是却还是会在婚后产生诸多问题,这时他们就会想到离婚,而离婚也并不是直接就可以离婚的,有些人认为是不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就算离婚了,的确领到离婚证,就算法律上意义的离婚。
首先,二人需要带着彼此的结婚证以及身份证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但是这时民政局并不会给夫妻立刻就办理离婚证。在法律上规定有一个叫做离婚冷静期,倘若二人在婚姻财产以及孩子上没有任何纠纷,那么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再来办理离婚证,倘若逾期,那么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办理离婚证需要夫妻双方同时确认,倘若有一方不确认,也没有办法办理离婚证。
在财产方面的协议,如果不完善的话,那么离婚后续会带来很多麻烦,在离婚之前将财产都分配好,将夫妻之间的最后联系斩断,然后再去办理离婚证,这样可以让夫妻二人之间以后能更和睦的相处,有很多夫妻在财产方面发生意义,但这时已经领了离婚证,这时再打官司,就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填报。所以不如在离婚前就将财产以及孩子的归属权协议完整,在办理离婚。
现在政府并不提倡人们离婚,但是如果离婚是二人所需,那么政府会给这二人在离婚的时候一个冷静期,有一些人在冷静期内会回想起之前恋爱的美好,冲淡当初说离婚时的冲动,可以挽回大多数的婚姻。但是有些人在离婚冷静期内深刻的深刻之后,还是想离婚,那么可以降低离婚率,帮助其实有爱的家庭,更长久的在一起,在离婚冷静期内,二人可以沟通交流,也可以断绝联系,在三十天之后,民政局见不可以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