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写法:刽子手
读音:guì zi shǒu
意思:
1、执行死刑的人。
引证: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四回:“带一个刽子手,一刀把这奴才的狗头斫下来。”
2、泛指以各种方式杀人的凶手。
引证:郭沫若《洪波曲》第九章三:“于是一时的‘抗战将军’显出了青年刽子手的本来面目。”
广州的杀人刑场,位于人口稠密的南郊闹市中,是一块窄狭之地。南北向,长约四十五六米,北端宽七米多,向南渐窄,最南端宽不过四米五左右。顶头是一扇极厚实的门,行刑的时候关闭并派人把守。
刑场的东侧是一堵封死的砖墙,约有三米半高,是一些民居和小货栈的后墙。靠着此墙,离刑场两头差不多同样距离的地方,竖着一个架子,上面总挂着一些腐烂程度不一的人头。架子北边,沿着砖墙搭了一个棚子,那是刽子手等候犯人到来的地方。
行刑时,监刑官就坐在此棚下。刑场是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些浅浅的圆坑,刽子手砍脑袋就是让犯人跪在坑里,由背后向第三个颈椎的接缝处切一刀,行刑结束后收刀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