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本人单页丢了,怎么补办?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如题所述

公民不慎丢失户口本的,须声明作废,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需要本人到场。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扩展资料

补办户口本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补办之前的户口本是不会作废的。就类似身份证丢失一样,基本信息与之前并无差别,所以即便补办了,也不会作废。但是平时最好还是保管好户口本,户口本记录着我们自身很多重要的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户口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6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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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6

公民不慎丢失户口簿的,须声明作废,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并且需要本人到场。

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可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楼主。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请。提前写好补办户口页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2、窗口受理。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处提交申请书、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3、现场审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户口信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4、办理。审核无误,给予办理补领户口,打印单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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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06

公民不慎丢失户口簿的,须声明作废,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并且需要本人到场。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请。提前写好补办户口页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2、窗口受理。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处提交申请书、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3、现场审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户口信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4、办理。审核无误,给予办理补领户口,打印单页。

扩展资料

户口本的第一页是户主页。

1、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2、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3、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4、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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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06

公民不慎丢失户口簿的,须声明作废,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并且需要本人到场。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请。提前写好补办户口页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2、窗口受理。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处提交申请书、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

3、现场审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户口信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4、办理。审核无误,给予办理补领户口,打印单页。

扩展资料: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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