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国会、联邦法院是哪个国家的政体?各自拥有什么权力?

如题所述

美国的 总统是最高的行政首长,又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部长、外交使节、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 美国国会行使 立法权 (legislative authority )。 议案 (bill)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总统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自于总统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总统和国会的制约。首先,总统要由总统任命,国会参议院批准;其次,国会有权对法官提出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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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9
美国 联邦制共和政体 总统有行政权,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任命联邦法官 国会有立法权,可以3分之2的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联邦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 联邦法院是司法权,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不合宪法
第2个回答  2014-04-29
凡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都是三权分立:立法权归议会(或众议院),行政执法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法院(或联邦法院)。例如:美国、俄国、法国……都是只样的政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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