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级别问题

如题所述

我也来说几句,给你做个参考吧——如果你愿意看完的话,呵呵。

先说一下“正部和正军平级”的问题

“省军级”、“地师级”、“县团级”的说法确实存在、意思是各级部队和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级别相同,但是这种理解应该是错误的:
首先是部队干部的职务比政府公务员的职务要多一个等级,数量上就不对等;其次是除了军事工作部门(国防部、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和武警序列以外,PLA的作战部队(大区、军、师、团……)和国务院领导的政府部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没有比较的意义。

说个具体的吧,以“省军级”为例
很多人认为“省军级”就是说正部和正军平级、理由是省军区(正军级)的第一书记由省委书记兼任,但这种说法靠不住脚:
省军区是军事工作部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部队”)、由上级大军区和所在省份的省委/省政府共同领导,也就是说省委/省政府是省军区的领导机关之一,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和上级领导机关平级,所以正军和正部不是一个等级;省军区司令通常兼任省委常委一职、省委常委是副部级,也就是说省军区司令在兼任了省委常委的情况下也只是副部而已、要是没进省委班子的话大概也就和正厅差不多了——相同的情况在武警序列中最为典型,接着往下看:

武警序列包括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公安系统的现役正军职警官(比如消防局局长)如果调任系统内非现役岗位的话都是出任厅局级单位首长,可以看出正军其实是和正厅平级的、如果正军警官进了部党委班子的话才只是副部级。
回过头来看一下正师和正厅的关系:公安消防总队一般是正师级、直辖市总队是副军级(一说是高配副军级,不管怎么样、总之直辖市消防总队长都是副军职),按照“部军平级”的观点来看就应该是直辖市消防局是副部级单位、级别高于正厅级的市公安局,但事实是重庆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之一就是重庆消防局局长王沁林(副军少将)。
既然副军和副厅平级,那么正师只和正处平级。

再看武警总部和国防部的关系:
前面也说了,国防部只是国务院下属的军事工作部门(正部)、并没有军事指挥权,所以武警总部和国防部没有隶属关系、就算武警总部的级别比它高也不奇怪。
武警总部受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在组建之初是公安部下属的副大区级单位(当时国务院通过公安部对武警总部进行管理),所以副大区最多等同于副部;96年武警总部脱离公安部并升格成大区,大区和副大区的差别只是一级而已、副部升一级只是正部而不是副国,所以武警总部现在是正部、和国防部平级。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虽然武警总部和国防部平级,但是武警司令和国防部长的级别却相差很远,因为国防部长一般是由军委副主席兼任的(最小也是军委委员兼任),而武警司令和军区司令都没有担任军委委员的资格(军委委员由总参总长、总政主任、总后部长、总装部长、海军司令、空军司令、二炮司令担任)。

另外探讨一下为什么会有“省军级”、“地师级”的说法
其实我也不明白这些频繁出现在正式场合的词汇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只是猜测了一下,认为“省军级”是在一个大范围内对两个不同级别职务的统称:一个省的最高行政机关是省政府、一个省的最高军事工作部门是省军区,所以省长和省军区司令虽然不是一个级别、但是对于相关的工作必然是两者共同主持来完成,所以平时我们才会经常在报纸上看见“组织某某省的省军级干部参加某某会议”等文章——论据之一:媒体新闻上常有“切实作好师团级干部的转业安置工作”的报道,意思是师级和团级干部在转业时都不太好安置(职位给底了太委屈人、给高了地方上又没有现成空缺的职位),所以把这两个有些“尴尬”的级别统称为“师团级”,尽管师和团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最后再重申一下个人观点:
以上所说的都是用军事工作部门、武警序列等和政府机关有关系的单位来和政府行政级别做比较,如果把相同的比较方法套用到作战部队头上的话就是胡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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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9
公安部,省部级
公安部消防局,副省部
省公安厅,正厅
消防总队,副厅
武警编制最近省级高配,很多总队领导为少将,与公安部消防局的领导同一军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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