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党员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党籍可以挂靠在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代为管理,需要一次缴纳一年至几年不等的党费,当然可以由其他人代为缴纳。或是将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前缴纳一年至几年不等的党费。当然,也可以退党。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过了解,如证明其在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员超假回国的规定:
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党组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的,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对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因私出国的党员如何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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