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单位或物业公司代管使用完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1、专项维修基金 由政府设立的基金中心统一管理,开发单位在售房时代收代缴,物业公司在经过业主大会审议之后,可以申请使用该基金。但是开发单位和物业公司都无权代管专项基金。

2、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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