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我早上上班途中,从自家楼梯上摔下来,造成脚踝骨折,请问算工伤吗?

无法认定为工伤,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一个机动车事故,你从楼梯摔伤的意外事故难以认定为工伤。
下述规定供您参考:

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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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4
不算,上下班途中只有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第2个回答  2010-08-04
不算,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才能算.
实际操作中还要求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认定的依据之一.
第3个回答  2010-08-04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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