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记载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入伙与退伙、违约责任等事项的协议。投资协议是投资人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来获得被投方企业的公司股权或合伙份额,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分成,为此双方所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书面的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和合伙协议的签订主体不同,内容也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