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政策确定的收入与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流程是: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政府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开登记结果、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客观:

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89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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