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刑事诉讼法 》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 犯罪嫌疑人 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 法院 提起 公诉 ,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网友提问】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和另外三人外出途中和一个老头发生纠纷,然后他们其中一人推了老头一下,老头就死了,我叔叔他们三人未参与,现在为什么不放人而是移交检察院?麻烦了 【律师解答】案件移交检察院大多数案件是要判刑的,但是不是全部案件会被判刑的。如果你叔叔他们三人未参与打人,是不构成犯罪的。相信检察机关和法院会审查清楚的。另外,如果只推了老头一下,老头就死了,应当查明死因的,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况,可定为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致死罪。 现在你叔叔的近亲属,可以去申请 取保候审 的,但是,是否同取保候审是要得到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的案例就是网小编为大家解释的案件交由检察院的意思,这些案件并不是送去检察院就要判刑,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本网站有 律师在线 回答问题,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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