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如题所述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
3、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5、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开药店要的手续是: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4、办理税务登记。
5、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8、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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