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生卡丢过,在补办前被人在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到现在三年多了一直没还,过期钱加上书钱有500,现在要求我交了这笔钱才发毕业证。问题是这根本不是我借的,图书馆借书不管是不是本人拿的学生卡,图书馆借书制度的漏洞为什么要我买单。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依据么?